1、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360天,认证后只要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中做过申报,可以一直到抵扣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税额。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规定: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天(是自然日而非工作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资料图)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
4、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期限是360日而不是360个工作日,所以节假日不能顺延,也就是说360日是自然天数,包含节假日。
5、对于2017年6月30日之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认证期还是180天。
6、申报期内抵扣。
7、增值税申报有按月申报、按季申报等。
8、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通过后,应当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否则不予抵扣进项税额。
9、从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来说,按月申报的,1月的税款2月15日前申报,你1日申报认证的发票必须在1月的申报表中反映抵扣,也就是2月15日前的这个申报中反映,这就叫当月认证当月抵扣。
10、按季申报的,1季度认证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4月15日前申报。
11、扩展资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真实交易但由于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未能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认证、确认或者稽核比对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逐级上报,由省税务局认证并稽核比对后,对比对相符的增值税扣税凭证,允许纳税人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12、客观原因包括如下类型(一)因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二)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导致逾期;(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纳税人不能正常履行申报义务,或者税务机关信息系统、网络故障,未能及时处理纳税人网上认证数据等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及时传递增值税扣税凭证,或者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注销旧户和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时间过长,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六)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13、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发票参考资料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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